報名流程/退費須知
1. 報名前請詳閱簡章各項說明及上課班別、日期、時間。
2. 報名時,若本人無法前來,可委託親友代為報名。
3. 初次報名,請填寫一張個人基本資料卡。
4. 報名時,請填寫欲上課程代碼,同時一次繳清學費(現金或提款機轉帳,恕無刷卡服務)。並簽收上課證暨收據。
5. 若無法於繳交學費後及時發給收據暨上課證,開課時由任課老師轉交。
6. 學費繳交後不得轉讓或延期。
7. 當期課程簡章上網即開始接受報名。
8. 額滿或該班開課前一天下班前截止報名。當天開課的班級,開課當天恕不接受報名。本中心保留是否接受報名之權利。
9. 課程資料皆以歌德學院﹝台北﹞資料為準。
10. 原班學員可登記續讀,於規定期限內繳費者,可保障續讀權益,並有新台幣200元優惠。過了規定期限,開放外部報名,即無法保留名額,亦無優惠。
11. 學費不含教材費,教材可在開課當天於12樓購買。
12. 如因特殊原因無法上課,本中心最晚於上課前一天主動連絡,若遇到天災無法連絡,請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或台北市政府公告辦理。
13. 2012年起,因故須辦轉班者(須於開課1/3之內辦理),以一次為限,且欲轉入之同時班級有空額,始可轉入。
14.上課出席達百分之七十學期可得時數證明一張。請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領取,逾期恕不保留,遺失亦無補發。
15. 退費:
若中心因故取消班級,報名該班者獲全額退費或免費轉班。
因故須辦理退費者,須憑學費收據依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第33條辦法﹝2006.09.11.)退費:
- 至開課前第六十日前退班者,退還已繳學費之百分之九十五;
- 至開課前第五十九日至第八日前退班者,退還已繳學費之百分之九十;
- 至開課前第七日至第一日前退班者,退還已繳學費之百分之八十;
- 自實際開課之日起至第二次上課前退班者,退還已繳學費之百分之七十;
- 自實際開課之日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,退還已繳學費之半數;
- 開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費。
退費至遲須於退費截止日前一個工作天辦理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