限制及條款

限制與條款

1. 學員必須達到的年齡
所有學員必須已滿十六歲。
例外情況:上青少年班的學員只需滿十三 - 十五歲。

2. 涉及已付款項的條款
只有在繳足了全部學費的條件下,您的學額才可以獲得保留。 

學生可以選擇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學費,詳情請查詢語言部門。

3. 費用的高低
香港歌德學院網頁上顯示的收費標準在相關的註冊期間是有效的, 也是香港歌德學院與學員之間所簽合約裏面的其中一部份條款。

4. 退學
4.1 中途退學的人士並不能獲得退還已繳交的學費。
4.2 只有在課程剛開始的第一週内學員要求退學的話,我們會把您已繳交的學費轉移到下一個學期去。
4.3 只有在歌德學院取消開辦該課程的情況底下,您已繳交的學費可以獲得退還。

5. 課程的編排 / 每班開設的學額
5.1 我們將根據分班測試中得出來的成績來決定學員應該上哪一個班。 
5.2 每班開設的學額介乎10與18之間。假使報讀一個班的人數無法達到我們定下的最低標準,即10個人的話,我們保留取消該個班或延期開課的權利。出現這種情況的話,我們會請班上的各位學員轉移到別的班上去。學員也有權選擇退學,而且可以獲得退還已繳學費的全數。
5.3 我們只會開辦在註冊最後限期之前已收到了最低學生人數的班別。

6. 換班
如果學生想要在課程期間更改時段, 他/她只能在課程頭五週要求更改時段, 只能在整個課程期間更改一次, 前提在他/她想要更改的時段有空位!
 當學生更改時段完畢後, 他/她不能要求更改回原來的時段, 或者其他時段!

7. 老師的分配
有關到底分配哪一位老師負責教哪一個班的安排隨時可以出現改變。

8. 歌德學院需要負法律責任的範圍
只有在存心犯錯和疏忽的情況底下,歌德學院才需要對過錯負責賠償。凡屬上帝的行動(例如天災、火災、水災、戰禍、政府臨時頒發敕令或其他種種超越簽約雙方所能控制的範圍)使歌德學院需要停課的話,歌德學院是毋須負責的。

9. 颱風訊號
假如在上課時間開始前三小時有關當局已發出了八號颱風訊號的話,該節課程將被取消。在這種情況下被取消的課程並不會獲得補課,該節學費也不會被退還。

如課堂已經開始,當八號或更高之颱風訊號生效时,課堂會立即取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