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治與社會

Menschenmenge mit Regenbogenflagge © Goethe-Institut/ Gina Bolle

德國是一個民主國家。民眾可以參與選舉國家的治理者和立法者。執政者由公民選舉產生,人人都可通過協會、倡議組織、工會或政黨等機構參與政治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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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litik und Gesellschaft

基本法

德國的憲法亦稱基本法。基本法對在德國共同生活的最重要問題做出了規定。

德國是法治國家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這一點不受年齡、性別、出身和宗教的限制。誰如果覺得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,可以去法庭起訴。

德國是社會福利國家。國家會關心公民福祉。民眾可以享有醫療保險、退休金以及失業金等社會福利。每個人都應當在這裡過上幸福的生活。

德國是聯邦國家。它由16個聯邦州組成,它們分別是巴登-符騰堡州、巴伐利亞州、柏林州、勃蘭登堡州、不萊梅州、漢堡州、黑森州、梅克倫堡-前波美拉尼亞州、下薩克森州、北萊茵-威斯特法倫州、萊茵蘭-普法爾茨州、薩爾州、薩克森州、薩克森-安哈爾特州、石勒蘇益格-荷爾斯泰因州和圖林根州。每個聯邦州都有自己的法律法規,但德國也有適用於整個國家的法律法規。

權利與義務

基本法規定了人們在德國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。某些規定適用於所有人,也即基本人權。某些規定僅僅適用於德國公民,也即公民權利。

重要的義務包括受教育義務、納稅義務和守法義務:德國實行義務教育,青少年必須上學;有收入者必須依法納稅;每個人都必須遵守法律。

以下是一些最重要的權利:

  • 人格尊嚴:每個人都應尊重他人。
  • 人人平等:所有人都享有同等權利,例如男女平等。
  • 法律平等:法律面前,人人平等。
  • 言論自由:人們應有權自由表達想法。
  • 集會自由:人們有權進行集會。
  • 行動自由:人們可以自由選擇居住和生活的地點。
  • 擇業自由:每個人都可以自主選擇職業。

其他權利還包括對家庭和婚姻的保護、新聞自由、選舉權和信仰自由等。

多元與包容

在德國,所有人都可以自由選擇和實行自己的宗教信仰。按照官方統計,德國約有三分之一的人沒有任何宗教信仰。大多數德國人信仰基督教,他們是羅馬天主教徒或新教教徒。聖誕節、復活節等許多基督教節日是法定節假日。也就是說,大多數人無需在這些日子裡工作。但也有許多信奉其他宗教的人在德國生活。

學校裡同時開設新教和天主教課程。某些學校還會開設東正教、猶太教或伊斯蘭教課程。家長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讓孩子參加宗教課程。他們同樣有權決定讓孩子參加何種宗教課程。

在德國,人們的性取向不受任何約束。也就是說,同性戀者、雙性戀者、跨性別者和兩性者都與異性戀者一樣被視作常態。性少數群體(LGBTQ)運動也在德國蓬勃發展,這是一場由女同性戀者、男同性戀者、雙性戀者、跨性別者和酷兒人群所發起的運動。這些人都在德國受到保護。彩虹旗是性少數群體運動的標誌。

自2017年10月1日起,同性伴侶亦可在德國登記結婚,並享有與異性伴侶同等的權利和義務,例如收養子女、變更姓氏等。他們必須互相扶持。

如果這些權利得不到尊重,那有時就會涉及到歧視。具體請參閱應對歧視

政黨與選舉

民主國家實行選舉制度,德國也不例外。選舉必須遵循保密、普遍和自由原則,由民眾決定誰可以上台執政。

德國的政黨有著不同的綱領和目標。規模較大的政黨有社民黨(SPD)、基民盟(CDU)、綠黨(Bündnis 90/Die Grünen)、自民黨(FDP)、選擇黨(AfD)和左翼黨(Die Linke)。此外德國還有許多小黨派。關於政黨及其綱領的更多資訊請參閱聯邦政治教育中心網站。

誰有權參加選舉?在德國,不同的選舉對選舉資格有著不同的規定。大多數選舉都規定必須年滿18歲才能參加投票。在聯邦議會選舉和州議會選舉中,只有德國公民才可以參與投票。在巴登-符騰堡州、勃蘭登堡州、不萊梅州、漢堡州和石勒蘇益格-荷爾斯泰因州,年滿16歲即可參加州議會選舉投票,但不能被選舉。只有年滿18歲的人士才有候選資格。

在地方選舉中,在德國居住滿三個月的歐盟公民亦可參加選舉。在巴伐利亞州、黑森州、萊茵蘭-普法爾茨州、薩爾州和薩克森州,年滿18歲才可以參加選舉。其他聯邦州允許年滿16歲的人士參與投票。在歐盟議會選舉中,所有年滿18歲的歐盟公民都可以參與投票。

如果您來自歐盟以外的國家,則不能在德國參加選舉。但您仍然可以參與政治生活。許多地方都設有融合委員會,它代表移民利益,通常由移民選舉產生。該委員會也會幫助移民解決問題和疑問,並希望借此促進移民和德國人的和諧共處。

常見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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